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海(境)外名师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乔燕华 发布时间:2023-12-1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海(境)外名师”项目的开展情况,更好地发挥海(境)外名师对学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的促进作用,根据《纽约国际网上导航“海(境)外名师”项目管理办法》(沪电机院国交〔202178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相关二级学院提交“2023年度校级海(境)外名师结项工作报告”(长、短期)及“2023年海(境)外名师汇总表”,结合校文件中名师工作任务要求具体介绍本学院年度海(境)外名师项目开展情况。(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各相关二级学院提交以下项目材料:

1)海(境)外名师教务系统打印的课表(远程授课请注明并提供授课时间安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成绩单学生评教分数

2)学生名单(班级、姓名);

3)海(境)外名师授课、开展科研活动的照片;

4)海(境)外名师本人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及评价;

520分钟左右的授课视频;

3.各相关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准备3-5分钟汇报PPT(内含每位海(境)外名师近期证件头像及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成绩)

请各二级学院突出阐述海(境)外名师的实际工作和作用,真实反映项目的实施过程,梳理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并将上述纸质(盖二级学院章)文档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21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puzw@sdju.edu.cn。联系电话:38223016。截止日期:1221日。

附件1海(境)外名师(短期)项目结项报告 (2023).doc

附件2海(境)外名师(长期)项目结项报告 (2023).doc

附件32023年海(境)外名师汇总表.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