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纽约国际网上导航自设科研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董禹君 发布时间:2023-06-25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为加快高水平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有组织科研创新效能, 提高我校科研核心竞争力,按照学校和市教委年度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纽约国际网上导航自设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范围

纳入规范管理的科研机构为纽约国际网上导航自设的所有科研机构,校内自设科研机构是指高校自主设立或与企业合作设立的科研机构(包括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包括校级、院级及以下的科研平合、研究院所、中心等,不包括由国家、省部和市厅级等政府机构设置的科研机构。

二、实施步骤

(一)各二级学院自行排查。各二级学院对现有的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自设科研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逐一备案,建立学院自设科研机构台账。重点对存在有名无实、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情况的自设科研机构进行深入排查。

纽约国际网上导航科研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全面梳理校内实体、非实体自设科研机构。各二级学院认真排查后填写“纽约国际网上导航院级科研机构台账”(详见附件1);对于不再保留的校级科研机构,请各二级学院填写“拟清理整顿院级科研机构清单”(详见附件2),附件1和附2必须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

附件1应含所有校级自设科研机构,包括拟清理整顿校级自设科研机构以及附件3已经备案的自设科研机构。

(二)学校考核检查。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学校将根据科研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科研机构的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对科研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做到有理有据、有进有出。对长期无实质性科研活动、未纳入学校备案管理或其他学校认为应列入清理整顿范围的科研机构,应及时予以清理撤销。对其他建设管理存在明显问题的科研机构,应通过整合、重组、整改等方式进行整顿。

(三)构建长效机制,落实科研机构规范管理。根据学校优势特点和前瞻布局出发,对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进行统筹考虑、系统设计。学校将科研机构建设纳入学校科研工作总体规划,调整和修订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具体时间安排

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根据通知要求于6271200前将自查情况(含附件1和附件2、成立批文、机构基本情况简介)相关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ensh@sdju.edu.cn,纸质版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技处625室。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自设科研机构摸底工作, 不得“瞒报”“漏报”。

学校将统一向上级单位备案纽约国际网上导航科研机构有关信息,未进行本次备案的各类科研机构,按照上级单位通知要求科技处视同自动撤销。

 

咨询电话:18201772377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sh@sdju.edu.cn


附件1:纽约国际网上导航院级科研机构台账.xlsx

附件2:拟清理整顿院级科研机构清单.xlsx

附件3:纽约国际网上导航自设科研机构已备案清单.xls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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