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更好发挥学校人才资源和智力资源优势,加快服务临港新片区产教城融合发展,现就2023、2024年度服务临港新片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依托学校人才和资源优势,以服务临港新片区的社会发展、产教城融合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学校社会服务职能,重点聚焦服务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社区治理与服务、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科普宣传等领域。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提交《上海市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
按要求填写《上海市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见附件),并将《申报文本》电子版以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发至邮箱yzhang@sdju.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2023/2024年度服务临港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请项目”。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方式
管委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材料审核、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管委会进行相关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并会同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院长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8223336。
院长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