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科研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19


各部门:


2013年度的科研成果考核数据统计周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考核安排

 

1.本次科研成果考核统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013年1月1日~11月30日,第二阶段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

2.第一阶段数据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请尽快通知老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并录入相关时间段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横纵向项目和专利等)。

3. 请各部门在2013年12月6日之前将相应的佐证材料及本部门的汇总表(需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上交至科研处。

4. 为对各二级学院的考核结果负责,科研处将分别与各部门科研秘书核对科研考核的所有内容,敬请配合。

5. 第二阶段数据提交时间将依据人事处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6. 系统将根据各阶段的截止日期关闭,谢谢配合。

 

二、论文和著作考核

 

(一)论文认领办法

 

为更好的服务教职员工,论文考核将首次使用“论文认领”的办法,现将办法公布如下:

1.认领的论文相关文件信息由科研处分发至各二级学院。论文认领文件内容包括:当年度在国内公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2012年度收录的SCI/EI/ISTP论文。

2.论文认领人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认领论文后,将相关论文信息填写入科研管理系统。若第一作者非本校教职员工,则由该论文中为本校教职员工排序在先的作者进行认领。

3.论文认领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完论文信息后,由其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若论文认领人为二级学院兼职教师,由论文认领人自行选择成果归属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若认可则承担其论文审核职责。项目、专利等成果归属比照该条处理。

4. 在“论文认领”内认领的论文,无需再递交纸质佐证材料。

5. 若未收录在“论文认领”内的论文(比如外文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需要参加科研考核的,请递交相关佐证材料,由二级学院先行审核。

 

(二)论文考核标准

 

依据学校科研考核办法,论文考核标准如下:

1. 所有参加考核的论文均依照当年度有效的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版、中国科技引证报告等作为标准进行考核。

2.参加考核的论文分为发表论文和检索论文,其中发表论文原则上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发表的但尚未考核的论文,亦可以参加考核。检索论文则为2012年度被检索的论文。

3.所发表的论文必须为学校署名文章(即作者单位)。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艺术类成果原则上按照前述办法进行考核,若确实无法提供单位署名的,由发表该作品的期刊提供相关证明或者其他确凿证明文件。

4. 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应当为本校学生或者是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导师可以按照第一作者计算科研分值。

5. 参加科研考核的论文应当为首次公开发表。一稿多投等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论文不予考核。

6. 以著作形式发表的论文集,按照著作标准进行考核。

 

(三)著作考核标准

 

依照学校科研考核办法,著作考核标准如下:

1. 参加本年度著作考核的,应当是2013年度首次公开出版、首次印刷的著作作品。

2. 著作中应有作者的单位的署名信息。若确实无法提供单位署名的,由发表该著作的出版社提供相关证明。

3. 著作的考核范围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和工具书,但教材和教辅用书不在此列。

 

三、项目考核

 

1.依据学校科研考核办法,参加科研考核的所有项目必须在科研处立项,由科研处进行经费管理、结题管理和成果管理的项目,其他项目不列入计算范围。

2. 纵向课题由科研处将相关信息分发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各自部门教职员工将内容录入至科研管理系统并先行审核。

3. 横向项目需确认该项目在2013年度有经费到账,由各二级学院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科研考核。

 

四、专利考核

 

1. 依据学校科研考核办法,参加科研考核的专利必须是以学校作为专利持有人的项目。

2. 专利信息由科研处将相关信息分发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通知各自部门教职员工将内容录入至科研管理系统并先行审核。

 

五、有关科研考核的其他事宜

 

1.新入职员工需要参加科研考核的,由二级学院下属分管科研部门将人员信息录入进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队伍”中,信息录入完全后,由学校审核通过。入职员工是兼职教师的,由其挂靠的成果归属单位负责录入相关人员信息。

2.不同部门共享一个科研成果或者科研项目的(不包括论文和专著),如果该成果或者项目的负责人是专职教师,由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可以跨学院分配。

3. 教职员工忘记科研考核管理系统密码的,由二级学院下属分管科研部门负责解决。

4. 科研管理系统必须运行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的兼容模式下。

5. 未尽事宜,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有其他情况的,可以向科研处进行电话咨询,电话:38223013。


科研处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