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8

各有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社办〔201353号),为了做好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即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研究项目的基础,申报人当年限额申报一项。

申报人如果已经申报2013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

全国教科、上海市教科在研项目的老师,不得申报。

要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2. 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9万元左右。

4.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同专业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

5.申报人需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并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上述材料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也可从通知后的附件中直接下载。《申请书》要严格按照说明,用计算机填写,不得添加页码或改动表格。

6.《申请书》中第八项推荐单位意见和评审意见,请按照以下内容填入:

本单位完全了解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课题负责人之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完全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合承担该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7.学校申报流程和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411日: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23月修订),并将填写好的《申请书》打印一份,交至科研处。《申请书》电子版发至wudw@sdju.edu.cn

412日至416日:科研处通知相关申请人登陆上海市教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41715:30: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含活页)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书》(含活页)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8.请各位申报的老师及学院、部门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doc (36.5 KB)
2013-03-28 15:36

201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111 KB)
2013-03-28 15:36